依照香港法律《建築師註冊條例》第4(1) 和4(3)條,於2016年4月30日舉行的香港建築師學會理事會會議上,學會理事會委任以下10位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按照英文姓名進行排序)為新一屆建築師註冊管理局成員,任期為2年。
1) 陳澤斌 再次委任(連任)
2) 陳超明 首次委任
3) 陳傳智 首次委任
4) 陳沐文 再次委任(連任)
5) 戚務誠 首次委任
6) 關國樂 再次委任(連任)
7) 曾慕秋 再次委任(連任)
8) 曾偉賢 首次委任
9) 岑延威 再次委任(連任)
10) 衞翠芷 再次委任(連任)
根據《建築師註冊管理條例》第4(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的梁立基先生將與上述人士一同為新一屆建築師註冊管理局成員,並於2016年5月17日正式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