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

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建筑师可随时自愿以书面通知(电邮或网上形式)申请终止其注册。

若注册建筑师在注册期满前没有连同所需费用将其注册续期,从其注册期满日期翌日开始,其名字已不再列入注册纪录册内,该人士如欲恢复注册建筑师身份,必须重新申请注册。

如重新申请注册,请浏览重新申请注册网页(网址为 https://ra.arb.org.hk/zh-cn/re_apply_welcome),并依照指示填妥申请表格提出申请。

你亦可下载重新申请注册表格 (ARB表格1),填妥申请表后亲身交回或电邮至 fees@arb.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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